清风伴清明,廉洁润心田┃2026年清明节廉洁提醒
发布时间:2026-04-03 点击量:12 分享到:

清明寄哀思,廉洁守初心。物探队纪委温馨提醒全体党员干部职工: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自觉遵守党纪法规,加强“八小时外”自我约束,以清风护廉心、以文明寄哀思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。
一、压紧压实责任。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,把正风肃纪各项要求贯彻到位、落到实处。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“一把手”,要切实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带头移风易俗,践行绿色、文明、节俭祭扫新风,营造崇廉尚俭、安全文明的节日氛围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。节日期间是“四风”问题的多发期、高发期,全体党员干部要严守党纪法规,自觉做到“六个严禁”:
1.严禁使用公款、公车、公物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旅游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2.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大操大办、铺张浪费;
3.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;
4.严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祭扫或其他活动;
5.严禁组织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
6.严禁酒驾、醉驾,组织或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法活动。
三、倡导文明新风。广大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,自觉遵守党纪法规,摒弃封建陋习,崇尚科学文明,不在山头林地、居民小区、交通要道、景区及水源地等场所烧纸焚香,自觉保护生态环境。
文明祭扫传新风,廉洁自律守初心。让我们以实际行动,践行廉洁自律要求,共护清明清朗氛围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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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探队纪委
2026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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